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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命教育贯穿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

日期: 2013-09-24 发布者: 王晓虹

    一直都存在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生命意识淡薄,生命价值缺失,生命行为失范的现象。一方面,人民警察不尊重他人生命的案例时有发生,如,执法时肆意辱骂百姓、刑讯逼供致人死亡、防卫过当随意开枪等。另一方面,人民警察不珍爱自我生命的事例也时常发生,如,执法时不注意加强自我防护,连续作战不注意休息,因工作压力大而自杀身亡等。生命是宝贵的,他来是一瞬,去是永恒,珍惜仅属于自己一次的生命是人生的永恒主题。人民警察担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承担着重大的政治任务。所以,人民警察既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要珍爱自己的生命,自觉克服当今普遍存在的生命意义感匮乏,生命价值迷失,生命幸福感丢失的生命异化现象,珍惜生命之存在,促进生命之和谐,提升生命之价值,活出精彩、有意义的人生。公安院校都开设了一门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旨在培养预备警官的警察意识及提升预备警官的职业道德境界。将生命教育贯穿于该门课程,使其成为课程主线,既有理论基础,又有现实必要,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

    一、生命教育何以能够成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的主线

    (一)生命教育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教学的目标相吻合

生命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思潮,越来越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高度关注。由于生命教育以人文关怀为着力点的,重视对人的无限关怀,让人的生命自由生长,所以说它既是教育内容,也是价值追求,还是教育理念。关于生命教育的理论探讨,引起了哲学界、心理学界、宗教界的关注。关于生命教育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生命教育就是有关生命的教育,它主要是帮助人们认识并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并在此基础上主动思索生命的意义,找出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定位,提升生命的质量,培养人们的人文精神,使之学会过现代人文明的生活。因此,生命教育理念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有着本质上的一致性,只有以人为本的生命教育才是真正有效的生命教育。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是在公安院校学生中开设的一门必修课。警察职业具有神圣、复杂、要求高的特点,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职能的广泛性,因为人民警察既是执法者,又是管理者、服务者,警察职业角色的复合性决定了警察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及复杂性,在公安院校中开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已经成为专业和职业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良莠,不仅关系到警察自身的形象,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以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警察队伍是国家机器中损害得最严重的零部件,“中青年民警英年早逝是民警因公牺牲的主要特点。”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5年,因公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2.8岁。因公牺牲的民警中,“过劳死”成为夺取民警生命的头号杀手。其次是因交通事故牺牲,排名第三的是在工作时间遭遇意外。“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的教学目标就是要教育我们的预备警官在将来的权力行使过程中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并为人民群众实现生命价值保驾护航。同时,通过职业道德的约束,使人民警察不缺德、不违纪、不犯法,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提升生命的意义。因此,生命教育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教学的目标是相吻合的,这是将生命教育贯穿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的理论基础之一。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蕴含了丰富的生命教育内容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在主要经历了三个版本的演变后,今天所提倡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20119月的版本,也就是在1994年版本的基础上,由原来的八条修改和完善为十条。2011年版的十条内容是“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热诚服务、文明理性、严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2】。 扩充后的内容包含了人民警察职业所应具备的政治要求、职业品质以及纪律作风三大方面。新版本既继承了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又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这种时代特色体现在: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反映了公安工作的新需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新诉求。关于十条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公安部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解释。如第一条“忠诚可靠”的要求是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第二条“秉公执法”的要求是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第八条“甘于奉献”的要求是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第十条“团结协作”的要求是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

    对预备警官进行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即:珍惜生命之存在,促进生命之和谐,提升生命之价值。2011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十条蕴含了丰富的生命教育的内容。“忠诚可靠”是原则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是人民警察最重要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人民警察实现生命价值的基本前提;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人民警察是执法工作者,“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最本质的要求,是人民警察实现生命价值的道德常态;“英勇善战”是人民警察忠于党、终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最高体现,是人民警察珍惜生命存在,提升生命价值的亮点所在;在人民群众的人权意识、民主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简单粗暴的手段已经无法解决问题,“文明理性”是人民警察珍惜生命存在,促进生命和谐的时代新要求;“严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这五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人民警察在职业生涯中做到珍惜生命,热爱生活,遵纪守法且拥有一定道德境界的基本要求。基于以上分析,所以说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蕴含了丰富的生命教育内容,这也是将生命教育贯穿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的理论基础之一。

   二、如何将生命教育主线贯穿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

  (一)让课堂教学环节充满生命关怀

1. 教学内容渗透生命关怀。

生命关怀最能体现人性之真善美,是人们追求真、善、美、圣的精神原动力。在十条职业道德规范中,每一条都可以挖掘出生命关怀的理论依据与鲜活的现实素材。于是在讲述规范要求时就可以遵循这样的逻辑思路:遵守了该规范,就可以一箭双雕(既有人民警察自我生命的充盈与生命意义的提升,又有人民群众生命权利的保护与发展)。教学实践表明,渗透生命关怀的职业道德教育,避免了道德宣传的假大空,学生大多感觉到遵守职业道德是职业生涯的常态,是安身立命的基调,是获得幸福的源头。以第三条规范“英勇善战”为例。在讲述该内容时,可以进行如下分析:英勇善战是新时期执法环境复杂给人民警察提出的挑战。为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警察应该做到的较低层次是勇往直前,较高层次是机智果敢,最高层次是减少伤亡。较低层次要求人民警察杜绝不作为,面对危难不退缩,不逃脱,这是为人民警察人民服务的较低境界。较高层次要求人民警察敢于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斗谋,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战果,不作无谓的牺牲,这是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较高境界。最高层次要求人民警察把珍惜生命与无私奉献有机结合起来,争当英雄,不当烈士,这是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境界。通过以上分析,学生普遍认为公安部提出的职业道德规范“英勇善战”不是毫无人性关怀的僵硬条文,而是有情有理的凡人道德。遵守该道德规范,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要求高于其他职业道德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警察实现其生命价值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选择。

2. 教学方法彰显生命关怀。

    关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教学方法的探讨一直都在进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教学内容进行案例教学是让课堂充满生命意蕴,并让课堂鲜活起来的有效方法。在讲述“秉公执法”这条规范时,可以引用该案例进行教学(2009312,湘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4名干警在审讯19岁的犯罪嫌疑人胡奋强时,采取了刑讯逼供,导致了胡奋强死亡。200多家网站网友发帖进行评价。有这样的评价:“可怕,自称是法治社会的警察如此刑讯逼供!!!”“警察就是土匪,他们随便殴打平民百姓!!!”),可以从人民警察尊重嫌疑人人权与生命的角度,也可以从人民警察敬畏自我生命的角度进行分析,引导学生认识到人民警察遵纪守法,秉公执法的重要性。在学习“英勇善战”这条规范时,可以运用以下案例教学(连续接警28起,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黎托派出所的36岁民警李杨累倒在岗位上,抢救7天后于2013516日去世。在李杨同志追思告别仪式上,8岁儿子演奏了父亲平日里最喜爱的钢琴曲为英雄父亲送行),通过该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引导学生一方面缅怀英雄,学习英雄,另一方面要增强身体素质,注意劳逸结合,提高生命的质量。在探讨“热诚服务”这条道德规范时,可以引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警察与精神病人”这一视频案例,从而组织学生就该案例进行讨论,就如何尊重精神病人的生命各抒己见。最后得出结论:人民警察服务人民,要尽可能地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既不越权也不失职,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

    (二)让实践教学环节蕴育生命情怀

    生命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现实生活中主要不是通过语言或理论,而大多是通过行为举动表现出来,给人以心灵的震憾和人格的陶冶【3】。“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还要走出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让预备警官在活动中体验生存感受,培养生命情感。

就课堂实践活动而言,由于人民警察的道德实践具有复杂性,可以组织学生就典型案例开展讨论、辩论,在探索与争鸣中提升认识水平。如,通过对以下案例的道德解读与法律解读(2013425日,广东一男子持扁担追打警察的过程中被警察击毙。警方称,当时冼副所长在狭窄的巷内一边躲闪,一边撤退,同时发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当董某抡起扁担再次袭击警察,冼副所长再次发出口头警告仍然不凑效时,警察鸣枪示警,董某继续袭击警察,冼副所长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下,被迫依法开枪自卫,董某受伤倒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能够对学生进行恰到好处的生命教育。学生通过讨论,会形成一些观点,最后教师作总结发言,对学生的观点进行整合。就该案例而言,从职业道德角度进行解读,我们发现警察在“英勇善战”方面是欠缺的;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我们发现警察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属于防卫过当。另外,课堂实践活动还可以运用观看警示片、电影等形式。就社会实践这条途径,可以有以下形式来培育预备警官的生命情感。如,通过组织野外活动,如探险、露营等,增强学生的抗挫折能力;邀请“劫后余生”的人谈他们的感悟,因为经历过死亡体验的人,有更强的对生命的眷念和执着;组织学生参观监狱,使他们感受自由原来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请优秀的一线警察来学校讲述如何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斗谋,如何面对歹徒克敌制胜;把违法犯罪的警察请进校园,通过“忏悔教育”警示预备警官们在将来的职业生活中要遵纪、守法、守德等。

人民警察是代表国家来行使权力的职业,国家赋予了使命,人民寄寓了厚望,同时也面临着许多诱惑。博登海默认为“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境界的诱惑【4】。”如何抗拒诱惑?既需要法律他律来约束,也需要道德自律来保障。为促进我国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举措。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如果不与时俱进,在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就容易导致空洞的说教。所以,将生命教育之内容与理念贯穿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使课堂教学环节充满生命关怀,使实践教学环节蕴育生命情怀,应该成为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教学改革的可圈可点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