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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公安院校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 2014-11-17 发布者: admin

各教学系部:

    11月17日,教务处收到公安部公人传发(2014)225号《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公安院校师资培训班的通知》。现将该通知有关精神传达给你们,请各系部对照条件,积极组织教师报名参加培训。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师资培训,使参训学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及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此次培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常规培训(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二期为专题培训(反恐和经侦专业教师)。

    第一期:培训对象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公安部分配给我院的指标为7人,请我院侦查系以外的各教学系部组织报名,20人以上系部报2人,20人以下系部报1人。推荐条件:A教师职业道德良好,B各系部重点培养对象,省级、院级青年骨干教师优先,C公安院校任教5年以上,年龄40岁以下,D具有中级以上职称,E近五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优秀教师荣誉,F近五年主持过校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G原则上独立承担公安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

    第二期:培训对象为反恐和经侦专业骨干教师(原则上为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公安部分配各我院的指标为反恐2人、经侦2人。请侦查系组织报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每期培训时间为6天,开班前一天为报到时间。

    第一期:2014年11月24日至29日,28日报到。

    第二期:2014年12月8日至13日,7日报到。

    培训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全国公安师资培训基地)

    四、要求:

    1、培训基地通过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通知通报栏”(网址:http://10.80.100.7)发布《公安师资培训需求调查表》,了解学员情况,征询培训要求。参训学院每人准备一份自身课程的讲课稿并做好教学演示的准备。

    2、培训结束后15日内,参训学员完成1篇2000字左右的培训小结,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开设专栏予以刊登,并择优编辑专刊印发。

    3、每期参训学员,由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协助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工作。

    4、请参训人员自备警用冬常服(不戴警帽)和日常生活用品。

    5、本次培训免收学员培训费用(含食宿、学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按规定报销。

    6、请各系部认真组织,于11月19日上午上班前将第一期参训学员名单,12月5日前将第二期参训学员名单报教务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

 

 

 

附:

2012年参训名单:皮华英、蒋剑云、张文军、曹春艳、陈瑶清;曹永革、李  伟、刘力皲、唐劲松、马国顺     

2013年参训名单:陈忠文、罗憙、李平、孙展明、刘静;徐跃飞、罗朝晖、黄曦、王岩、杜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