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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2019-2020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0-11-02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9—2020学年度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度,学院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学院认真梳理10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教育部2019年信息公开评估情况,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总结经验,逐步加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政治部、党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财处、招生就业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及公开时间表,扎实开展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重点强化招生、财务、学籍、中外合作办学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督察处负责督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对学院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依法治校水平。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上级决策部署、学院各阶段防控要求与防疫情况,确保全体师生及时获取防疫信息,促进学校依法防控。春季学期,坚持“停课不停学”,通过“学习通”课堂教学平台组织学生在线学习,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教学信息和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传达。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就业、基建、财务、招标采购、干部任用等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做到事前有公示,事后有结果公开。三是确保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学院积极推进各类重要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项目建设、人事等重要工作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专题会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使学院各项决策更科学、民主。本学年中,《学院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实施方案》《学院关于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意见》《学院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等20余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均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合理吸纳师生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学院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对院长信箱、教代会、学代会、师生座谈会、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切实解决师生诉求。

(三)拓宽公开渠道,构建多元化公开平台

2019-2020学年,学院一方面继续依托校园网、OA办公平台、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传统载体,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实现了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效。学院全面更新了校园网、OA办公系统、教务系统,加强网页信息检索功能,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各方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加强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库存的所有档案完成了上传、扫描、修图等工作,全面公开以学院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涉密、敏感类文件除外),打造学院规范性文件信息的一站式检索平台,方便广大师生查询与利用。二是完善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学院加强官方微博、校友会微信平台和QQ贴吧建设,增加视频宣传平台,建立警院舆情周报制,充分利用学院自办媒体开展对内对外宣传,讲好警院故事,发好警院声音。同时,围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服务实战、招生就业、70周年校庆等中心工作及时推介学院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四)加强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安全有效

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警务保密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是牢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2019年,学院成立了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建立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学院网路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学院网评员队伍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学院舆情监控、研判和应对机制,确保了意识形态安全。二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学院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工作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媒体群,认真组织填报《湖南省公安机关工作用网络社交媒体审批备案表》,进一步加强了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网络即时通信工作群组的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监控和分析,严格信息审核机制,在信息公开中既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的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安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各种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学院通过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 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信息公开 事项的全部信息。

2.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我院共在校园网发布了《2018—2019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60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校园网国资处“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招标采购和中标信息95条;在学校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党务、政务等各类公文132个,发布网络公告258条;院长电子信箱和实体信箱共处理信件5封;印发党委会议纪要31期,院长办公会议纪要12期,编印学校《工作简报》8期,《警院舆情周报》36期。

3.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官方微博粉丝数达3万,发布信息2342条,其中有9条单条阅读量10万以上,总阅读量1175.8万;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6.54万,发布信息384条,其中阅读量突破1万的文章12篇,总阅读量182.4万;官方抖音号粉丝数达10万,发布视频91个,8个视频播放量突破100万,总播放量达4500万,点赞数250万。在人民公安报、湖南日报、红网、湖南教育网、星辰在线、学习强国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发布新闻118篇,其他媒体转载报道110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历史沿革、学院章程、学院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发展规划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项工作办事流程;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院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岗位设置与职称评聘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题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6.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治建警”“课程思政”“70周年校庆”专题活动的有关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网(www.hnpolice.com)、OA办公系统、湖南省教育信息网、湖南公安信息网以及湖南警察学院公众微信平台、官方网易直播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等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会议、党代会、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例会、学术会议、各类座谈会、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3.印发文件或以事项通知、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工作简报》、《警院舆情周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教育阳光服务大厅、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稳定,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没有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针对干部任免、重要工程招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师生员工关心的工作,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召开会议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录、招生就业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院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而涉诉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的有效获取。但是,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众参与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学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

(一)完善学校信息公开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系统梳理学院的公开事项,优化信息公开清单条目,增强信息公开清单的全面性、系统性。

(二)强化公开信息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全面推进院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高等教育重要政策、院务管理重要制度等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师生意见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及时、权威发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力度,针对各二级机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附件: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湖南警察学院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清单.xls